近年來,網絡直播以其內容和形式的直觀性、即時性和互動性,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、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隨著移動互聯網新技術新應用的迭代升級,網絡直播行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期,其媒體屬性、社交屬性、商業屬性、娛樂屬性日益凸顯,深刻影響網絡生態。與此同時,網絡直播行業存在的主體責任缺失、內容生態不良、主播良莠不齊、充值打賞失范、商業營銷混亂、青少年權益遭受侵害等問題,嚴重制約網絡直播行業健康發展,給意識形態安全、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,必須高度重視、認真解決。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正面引導和規范管理,保護廣大網民合法權益,倡導行業加強網絡文明建設,培育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,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,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。
一、明確總體要求
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正確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、價值取向,堅持依法辦網、依法治網,準確把握網絡直播行業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,有效解決突出問題、難點問題、痛點問題,科學規范行業運行規則,構建良好產業生態,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營造積極健康、內容豐富、正能量充沛的網絡直播空間。
二、督促落實主體責任
1.壓實平臺主體責任。網絡直播平臺提供互聯網直播信息服務,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;嚴格履行網絡直播平臺法定職責義務,落實網絡直播平臺主體責任清單,對照網絡直播行業主要問題清單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總編輯負責、內容審核、用戶注冊、跟帖評論、應急響應、技術安全、主播管理、培訓考核、舉報受理等內部管理制度。
2.明確主播法律責任。自然人和組織機構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開展直播活動,應當嚴格按照《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》等有關要求,落實網絡實名制注冊賬號并規范使用賬號名稱。網絡主播依法依規開展網絡直播活動,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、破壞社會穩定、擾亂社會秩序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、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;不得超許可范圍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;不得接受未經其監護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賞;不得從事平臺內或跨平臺違法違規交易;不得組織、煽動用戶實施網絡暴力;不得組織賭博或變相賭博等線上線下違法活動。
3.強化用戶行為規范。網絡直播用戶參與直播互動時,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文明互動、理性表達、合理消費;不得在直播間發布、傳播違法違規信息;不得組織、煽動對網絡主播或用戶的攻擊和謾罵;不得利用機器軟件或組織“水軍”發表負面評論和惡意“灌水”;不得營造斗富炫富、博取眼球等不良互動氛圍。
三、確保導向正確和內容安全
4.提升主流價值引領。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,強化導向意識,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大力扶持優質主播,擴大優質內容生產供給;培養網絡主播正確的世界觀、價值觀、人生觀,有效提升直播平臺“以文化人”的精神氣質和文化力量。
5.切實維護網民權益。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,規范收集和合法使用用戶身份、地理位置、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行為;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、選擇權和隱私權等合法權益;依法依規引導和規范用戶合理消費、理性打賞;依法依規留存直播圖像、互動留言、充值打賞等記錄;加大對各類侵害網民權益行為的打擊力度,切實維護網絡直播行業秩序。 |